伦敦三十天:你要如何离别仍须游荡的旅人(上)

字号+作者:铁路小可爱 来源:[db:出处] 2019-08-24 01:49 我要评论()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动笔写下这篇文章时,已经是来伦敦的第29天,明天就要启程离开。一个月的逗留,这座城满足了我太多对于欧洲的幻想。明日一朝离去,我即将回归我真正的生活,不知'...

动笔写下这篇文章时,已经是来伦敦的第29天,明天就要启程离开。一个月的逗留,这座城满足了我太多对于欧洲的幻想。明日一朝离去,我即将回归我真正的生活,不知余生漫漫是否还有机会再续前缘。伦敦于我,更像是一场露水情缘,清醒的温存,清醒的告别。

虽然居住一月,但我不敢说熟知这座城或这个国家,因而不敢以下定义的口吻说英国“如何如何”。

我公寓里的阳台

我居住的地方叫moonraker,位于萨瑟克区,翻译过来是太空城,整个建筑以轮船作为造型。

我的公寓恰好处在‘船头’位置,有一间阳台,透过阳台前可见伦敦眼,后可见碎片大厦。偶尔我会伴着夜色坐在阳台旁胡思乱想,用一包薯片和一听柠檬汁打发时间。房间紧挨着地铁高架桥,地铁呼啸而过,轰轰作响。夜色微凉,晚风吹乱我的头发,对我而言这是孤单又梦幻的高光时刻。

夜晚一个人站在阳台上,可以看见碎片大厦灯火辉煌。

如果说有什么能真正让我兴奋起来,那或许就是酒精了。伦敦的酒馆总是一天到晚的开,赶上酒馆多,喝酒的人也多,隔个路口便会有家酒馆,外面站满了啜饮的人。每次经过肚里的馋虫都要馋上一馋。我喜欢喝酒,不仅仅因为酒精致幻,更多因为饮酒的气氛使我感到兴奋。

第一次在伦敦饮酒是在根据狄更斯文字所筑的雕塑Dog and Pot对面的一家酒馆里。这家酒馆畅销啤酒,从每天早上九点起便被围得水泄不通。但我们选择这家酒馆完全是因为它临近公寓。

初来乍到,我们对啤酒知之甚少,柜台调酒的姑娘大概看出了这一点她非常热情的拿出四只杯让我们尝,每杯盛了浅浅的酒。四款酒都是果酿啤酒,我挑了一只水果口味较重的酒,叫ivo orbit。问调酒师它的寓意,大概与什么天体有关,总之口感也比较星际,像星云里炸出的花。

我在十字路口拍下这张照片,就在我拍下这张照片时,身旁有两个帅哥轻轻一吻,挥手作别。

但我最喜欢的酒在与之不超过一条街的The cut里。这家紧挨着young vic,每天开到很晚,同时也提供餐饮。他家鸡尾酒——Breakfast at Tiffany’s——当属我的最爱。这款酒用百香果、椰浆、酸橙汁和朗姆酒调成,喝起来奶香混合着水果香,回甘带着酒的苦涩。还有款酒叫Aperol Spitz,用波塞可、开胃酒和苏达调出,有如夕阳西下的颜色和味道。

蒂芙尼的早餐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条街与这家酒馆都叫The cut

在去伦敦之前,有不下三个朋友曾善意地告知我‘英国菜不好吃’。

他们甚至还向我科普了“仰望星空派”(答应我,请不要百度,好吗?)

去伦敦后我发现,不错,英国菜是不好吃,但这并不妨碍我享受美食。要知道伦敦大街小巷遍布全球各地餐馆,而且这些餐馆菜都做得十分地道。

之前看《主厨的餐桌》,里面说英国人本地人特别喜欢吃印度饮食,所以去了以后我们首先选择的是一家印度餐馆。六个人点了五份荤菜三份印度香米,硬生生把份菜吃出了酒席感。餐厅里的服务员都是印度面孔,口音难免理解起来有些困难,但服务相当热情,上餐之后还主动提出帮我们合影。

因为食物里有生洋葱,用餐结束后餐厅还送了薄荷巧克力。

到英国,我最向往的本地菜是炸鱼薯条。从前读陶立夏(一位我个人特别喜欢的翻译家)写的《岛屿来信》,书的末尾有一篇小说,里面有描述主角半夜走在街上,整条街都是炸鱼薯条的香气。但我吃到后感觉也只是寻常,他们分量给的都很足,但不好吃还是因为酱料的缘故吧。要是配上千岛酱可能我会更喜欢。

在伦敦学习,我和‘sleepy坤’经常会翘掉学校午餐出去吃。

有次我们去学校旁一家脏摊吃土耳其烤肉饭。这家罪恶的脏滩开在一所教堂门前,是我们上学途中的必经之所,每次经过它就散发出烤肉的油香气。在这里学生只要4.5磅就可以吃得很饱,还附赠一听可乐。但我觉得这家老板烤工欠妥,换个新疆师傅,再撒点孜然会更好吃。

我们溜出去吃的路边摊

当然要说最好吃的,还属意大利菜,这也是我在英国选择次数最多的菜式。

意大利菜的优势在于自然,保留了食材本身的味道又不失美味,但弊端在于价格太昂贵了。吃过最好的一餐是在位于Union Street上的Macellaio RE家。前菜点了橄榄油生牛肉,主菜是他们家主打的插刀牛肉,甜点听从店员意见点了提拉米苏。(我和瞌睡坤两个人吃,前菜原本还点了一份水果塔,但店员没听见就漏点了。)

“这两道菜全是肉你确定吗?”服务的意大利大哥问我。

“我确定!我喜欢吃肉,哈哈!”我笑着回答他。

有生牛肉上撒满了胡椒和盐,并不腥气,有奶油般的滑腻感。

橄榄油生牛肉

上插刀牛肉的流程是店员会将一块生牛肉拿给你看,等你许可后再上秤烹饪。牛排上桌前,我们眼睁睁看店员将两把锋利的尖刀插到面前的木桌上。牛排呲呲呲响,边角酥脆,入口焦香,但美中不足是有些生。

在国内总吃七分熟的牛排,乍一吃带血的实在不习惯。

虽然牛排才是主打,但真正惊艳我的却是提拉米苏。他们家的提拉米苏做法很特殊,里面的奶油口感类似淡奶油,应当是自家打的。就这样铺一层奶油再铺一层蛋糕坯——蛋糕坯边角被烤的有些干——循环往复多次,最后撒上一层巧克力碎屑(真的是巧克力不是咖啡)。

蛋糕的硬与奶油的柔,入喉,如上九天游。

因为奶油呈流体状,整份甜点被装在小罐子里

有天晚上我随刘姐和瞌睡坤出门,本以为他们要去喝酒,没想到七拐八拐到了一家餐馆,我已经吃过了,但考虑都坐下了,就点了冰激凌和whisky。这份冰激凌上加了椰子脆片,焦糖和玫瑰花,我又在上面浇了酒,整份甜品透着醉醺醺的甜。

whisky点的是monkey shoulder

博罗集市是游客到伦敦的必去之地,集市上售卖各地食品。在这里,香槟、葡萄酒被装入塑料杯沿街售卖,最便宜的大概4磅一杯。我自小生长在内蒙古,对海味并不感冒,尤其受不了鱼腥气,但在博罗集市我第一次尝试生吃生蚝和海胆。

我添了许多洋葱和柠檬汁去盖腥味儿,即便如此,海味的新奇人是我多次做呕。本着勤俭节约的美德,我含泪吞下了他们。虽然受不了,却不可否认这些海味都非常新鲜。

两只生蚝一只海胆大约八磅。在博罗集市一边呕一边吃。略——

作为一个中国人,自然要带上挑剔的舌头去唐人街尝尝,可能为了适应当地人的口味,,chinatown里面的食物较国内偏酸偏甜,味道更淡,一到炒菜折合下来就要八九十人民币,实在不划算。

我还在伦敦大街上发现了海底捞店和来自我家乡的火锅店,但海底捞的价格劝退了我,想想我在国内都快吃不起了,更何况异乡呢?

在伦敦街头发现我家乡的火锅店。左上那家店叫鸭店,开在唐人街上,广告叫‘只卖身,不卖艺’,实在有趣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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