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大概就是放纵一下自己,每天吃两块蛋糕,不走路不挤地铁就打车。就像喝酒一样,虽然不喝也能疯一会儿,喝了更能理直气壮地疯。
以前经常能听到别人诟病巴黎的脏乱差,当然也有人说巴黎的脏乱差就是它浪漫的一部分。最近刚从巴黎回来,没觉得巴黎脏乱差,相对的,我也没有感觉到那么的浪漫。巴黎的地铁和伦敦相比,简直就像昨天刚刚修建好得那么崭新干净,还有神奇的double decker版的地铁。那巴黎的脏乱是哪里来的呢?可能是见着了生锈的铁塔,墙面泛黑的卢浮宫,被涂鸦的雕像吧。
但我非常中意这种半旧不新的感觉,就像我喜欢有划痕的皮鞋,踩得发灰的白鞋,翻得破破烂烂的书。建筑物都旧得很衬气质,像红楼梦里,那些半新的衣裳才显得出是世家大族。伦敦巴黎都适合这样的半旧,太新了反而刺眼睛。但上海就不行,有点年份的房子散发出的老旧的气味让人想要夺门而逃。就看沾了点灰的东方明珠,让人恨不得要拿高压水枪冲洗完再抛光一遍。
经常能在路上看到的可爱小章鱼涂鸦觉得不那么浪漫可能是因为太冷了。
以我的偏见,浪漫故事都不该发生在15度以下的天气里。Before sunrise约在夏天, La vie d'Adèle,Call me by your name也都发生在夏天。欲望都在冷空气里被消磨殆尽,只想把自己裹成冬眠的熊。每天都被冻的瑟瑟发抖,需要逃进路边的店里补充一点热度。隔了一道英吉利海峡,巴黎的天气比伦敦更糟糕。所谓伦敦人不爱撑伞,大概是因为伦敦大多是下一小会儿就停的小雨。巴黎的暴雨是猝不及防的,伞被吹的几近散架,路上都是飞奔躲雨的行人。
这种天气任谁也优雅不起来,穿的裙子和袜子几分钟里被淋得湿到滴水。以前对巴黎总抱有efforless chic的幻想,想象满街都是提菜篮子的Berkin和穿wrap dress的Jeanne,但现实是一个也没有看到,也没遇到传说中打扮时髦的老太太,都挺efforless倒是真的。我还是把这个归因于太冷了,这个天气,谁不想裹几件羽绒服温温暖暖地出门啊,chic不chic可不重要了。
Winter is not the time for romance在巴黎,最先去的是公墓,见着了王尔德,背后的生平上写“salome and other beautiful stories”——选的我最爱的莎乐美,实在是有眼光。
墓碑被玻璃罩子围了起来,据说是被吻了太多口红印了。以我看到uo试衣间墙上各色的唇印都克制不住要把嘴唇贴上去的架势,要是不被这块玻璃隔住,王尔德的墓碑是肯定要亲几下的。站在墓碑前的时候难以克制涌上来的冲动,几近落泪。但想想要是真遇到王尔德,即使是他的鬼魂,我也不敢上前搭话的,因为自惭形秽。有时候会一厢情愿地想和王尔德也是有那么点相似处,同一天生日,同样住过伦敦,喜欢liberty。虽然这就像二小姐碰瓷三毛荷西一样牵强,但真的希望能能有王尔德那么千分之一的才华。
本来还想去拜访一下肖邦的,但被20区的狂风吹了回去。
巴黎当然是要去美术馆的。不过我现在对逛美术馆兴趣没那么大,每次看到朋友圈里去一次美术馆就要拍九宫格的就头疼得要命,好像对艺术品最大的要求可能是要上镜,当一块好看的布景板。
在卢浮宫逛了半层,我就overwhelmed大脑混沌了,走走就要坐下歇一下。
卢浮宫像高阶版的National gallery,反正不是什么旅行的心态能逛的来的,得安安心心随便走走看看,万万不能有必看的几件藏品这种想法,刻意去找胜利女神像,断臂维纳斯,蒙娜丽莎,不然大脑早就在待机状态,变成浑浑噩噩地拖着眼睛去看 ,不是什么太好的体验。橘园的两个大厅都被莫奈巨幅的睡莲环绕。以前在Tate Mordern看到莫奈的时候还挺震撼,现在看就没那么大的冲击力了。不过虽然我的话是这么说的,站在那里的时候还是没忍住,跑上去咔咔咔一顿合照。
蓬皮社的话,mordern arts为主,我对现代艺术一直欣赏不来,尤其是放把椅子,用枯草堆颗爱心的那种。真看mordern art的话,我还是觉得伦敦Tate Mordern更好。奥赛是我在巴黎逛的里面最喜欢的,可以和Tate Britain并列我最爱的美术馆。 奥赛有雷阿诺的煎饼磨坊的舞会,Tate Britain有水中的欧菲丽亚。
橘园还去了Before sunset里他们约了见面的莎士比亚书店,书店的一个门框上写着爱丽丝梦游仙境里的话 “How do you know I'm mad?" said Alice. "You must be," said the Cat, "or you wouldn't have come here.“。
真想把这句话贴在我的门上,放在各种社交软件的封面上:Dont come if you are not mad。
在巴黎认真地淘了淘旧衫,以前看过一个博主写的觉得逛vintage是一件很迷人的事情,她遇上了简直像是为她量身定做的黑色丝绒旗袍,还有穿着总觉得在等归来的海军男友的毛衣。 我在伦敦也逛vintage,去了我很喜欢的博主极力推荐,被她称为年度最佳产出的一家。 我几乎是夺门而逃的,小而拥挤不说,陈旧的气息,夹杂着灰尘和消毒水味,一件件衣服附带的回忆压在你的头顶。
还跑到过brick lane,二区去寻觅过几家,但大多都有这种气味。东西不错,都是大牌,但毫无打理,就那么没有欲望的随便摆放。在巴黎终于发现了合心意的vintage店。我的古着目标是vintage Chanel的大珍珠耳夹,王佳芝同款帽子以及最近新加上列表的vintage Burberry风衣(买不起一手的,二手的在一百两百欧的样子,真假不知)。那家店看起来很让人信任,毕竟它有两柜子的saint yves成衣。
试了几件风衣,终究是没有买,因为它们大多是男装,长度对我来说没有问题但是稍微宽了一点,而且颜色和领子,总不能百分百的称心。还遇到一件一个扣子都不剩下的,不知道这件衣服经历了什么。古着还是要看缘分吧,希望能遇上一件穿上就知道它呆在那里是等我来把它带走的。虽然我最后没有下手,但这成了我的新的计量单位,未来要买东西就能想到:这价格,我都买件vintage Burberry trench coat了!
旅行中还有一个sparkling moment是吃了肯德基的原味鸡,近一年很克制自己,没碰过这种东西,但内心深处对垃圾食品的渴望还是挡不住的。
去巴黎前非常地想吃汉堡,跑去吃了Byron,估计还能再腻上我一阵子。
在日本的时候,总是贪婪地看着每一个角落,想把它们全部塞进我的记忆。但对于巴黎,没有那么的迫切,可能是因为大体和伦敦还是挺相似的。但不相似的地方也很多,比如说homeless,比如说食物。
巴黎的流浪汉就躺在路边伸出一只手来要钱,不像伦敦那么理直气壮一点,路上直接找个人一拦。我还有朋友说自己没钱,结果流浪汉指指ATM让她去取钱的。刚去伦敦的时候,每次都傻傻地给钱,现在已经学会若无其事地假装听不懂英文了。 伦敦的流浪汉也不会直接躺在路上,大多躺睡袋里,或者干脆支起一个帐篷,每次被冷得瑟瑟发抖的时候看到都觉得他们比我舒服多了。见到那些躺睡袋里看kindle的就会觉得:啊,当个homeless也不坏啊。
伦敦温暖的人也好多,见过很多走进旁边一家Pret,给他们买份吃的,说句take care。以前我去tesco买了kitkat也会给坐那门前的老奶奶分一块。
法国人民对甜点真的极有品味,路上随便一家都不会错,甜而不腻,还做得精致,每个都值得几百张摆拍。最喜欢各种栗子味的,糖泽栗子真的是太梦幻了。英国就不行,每个都腻到眩晕,像是掺了几大包糖,就玛莎的草莓塔和果酱司康还算不腻。巴黎随便一家面包房都能做出很好的crossaint和pain au chocolat,切面气孔大小分布均匀。
而英国的不能叫气孔得叫空心,不过话说回来,我还挺喜欢tesco的chocolate crossait的,那个巨型的空心里塞满了巧克力酱。在巴黎法餐是没怎么吃的,顿顿asian fusion,我的胃决定的。
回伦敦路上回到了我的russel square